




吉妥单抗(吉妥珠单抗)是一种用于治疗特定类型急性髓系白血病(AML)的靶向药物。它由美国辉瑞公司研发,于2000年5月获得美国FDA批准。吉妥单抗通过结合CD33抗原来发挥作用,适用于成人和儿童患者。本文将详细介绍吉妥单抗的适应症及其使用注意事项。
吉妥单抗被广泛应用于新诊断的CD33阳性急性髓系白血病(AML)的治疗。这种药物可以通过单药方案或联合化疗方案来使用。在成人患者中,推荐剂量为3mg/㎡,通常在诱导周期的第1、4和7天与柔红霉素和阿糖胞苷联合使用。对于需要第二个诱导周期的患者,不建议在第二个诱导周期中使用吉妥单抗。在巩固周期中,吉妥单抗与柔红霉素和阿糖胞苷的推荐剂量为第1天3mg/㎡(最多一瓶4.5mg)。
除了新诊断的患者,吉妥单抗还适用于成人和2岁及以上儿童患者复发或难治性CD33阳性急性髓系白血病的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吉妥单抗可以单独使用或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对于这些患者,推荐的剂量也是3mg/㎡,具体用药方案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医生的建议来确定。
对于1个月及以上的儿童患者,吉妥单抗的推荐剂量有所不同。体表面积(BSA)大于等于0.6㎡的患者使用3mg/㎡,体表面积(BSA)小于0.6㎡的患者使用0.1mg/kg。在诱导周期中,吉妥单抗与标准化疗联合使用一次。在第二个诱导周期中不给予吉妥单抗。对于强化治疗2,吉妥单抗与标准化疗联合给予一次。在强化2期间给予吉妥单抗之前,应考虑风险和潜在的益处。
吉妥单抗可能引起肝毒性,包括危及生命且有时致命的静脉闭塞性肝病(VOD)。每次给药前应评估ALT、AST、总胆红素和碱性磷酸酶。使用吉妥单抗治疗后,应经常监测VOD的体征和症状,如ALT、AST、总胆红素升高、肝肿大、体重迅速增加和腹水。如果出现肝毒性的体征或症状,应立即中断或停用吉妥单抗治疗。
在输注吉妥单抗期间或输注后24小时内,患者可能出现危及生命或致命的输液相关反应。这些反应的体征和症状可能包括发热、寒战、低血压、心动过速、缺氧和呼吸衰竭。在输注吉妥单抗前应预先用药。输液期间要经常监测生命体征。如果患者出现输液反应,特别是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或低血压,应立即中断输液。在输液期间和输液结束后至少1小时内对患者进行监测,或直至体征和症状完全消失。
根据其作用机制和动物研究结果,吉妥单抗在给孕妇使用时可能导致胚胎-胎儿损伤。因此,建议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使用吉妥单抗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剂后至少6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有女性伴侣的男性在使用吉妥单抗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剂后至少3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对于出生不到1个月的新诊断急性髓系白血病患儿,吉妥单抗联合标准化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在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之间没有观察到有效性的总体差异,但老年患者出现发热和严重或更严重感染的几率更高,建议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对于哺乳期妇女,建议在使用吉妥单抗治疗期间以及在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1个月内不要母乳喂养。
吉妥单抗具有骨髓抑制作用,可能导致血小板减少症,进而引起致命或危及生命的出血。在每次注射吉妥单抗之前评估血细胞计数,并在接受吉妥单抗治疗后频繁监测血细胞计数,直至血细胞减少症消失。在吉妥单抗治疗期间监测患者出血的体征和症状。对于有QTc延长病史或倾向、正在服用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药物的患者,以及有电解质紊乱的患者,在吉妥单抗治疗开始前和给药期间根据需要获取心电图(ECG)和电解质。
吉妥单抗应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温度控制在2-8°C之间,不要冷冻。避免将药物暴露在极端高温或低温环境中,冷冻可能导致药物的结构和药效发生变化,影响其治疗效果。选择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存放吉妥单抗,防止药物受潮,湿度的变化也可能对吉妥单抗的稳定性产生负面影响。储存时,要尽量避免在潮湿和干燥的环境中切换,保持产品的质量。
吉妥单抗应放在原装容器中,密封保存。不要将药物与其他药物混合或转移,避免污染和损坏。定期检查药物包装的完整性,如有损坏应立即联系医生或药剂师,获取进一步的指导。吉妥单抗的有效期为24个月,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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