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巴替尼是一种第二代FGFR靶向药物,适用于治疗经一代FGFR抑制剂治疗后耐药的胆管癌患者。本文将详细介绍福巴替尼的医保价格、适应症、用法用量、副作用和注意事项。
福巴替尼目前尚未在中国国内上市,也未被纳入医保。其仿制药版本由老挝卢修斯生产,规格为4mg*35片,售价约为480美元。
福巴替尼主要用于治疗经一代FGFR抑制剂治疗后耐药的胆管癌患者。该药物通过抑制FGFR信号通路,有效控制肿瘤的生长和扩散。
2022年10月8日,福巴替尼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加速批准;2023年6月,日本批准其用于医疗用途;2023年7月,欧盟也批准了其医疗用途。
福巴替尼的推荐剂量为20毫克(五片4毫克片剂),每天口服一次,直到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建议患者每天大约在同一时间服用福巴替尼,与食物同服或不随餐服用。整片吞服,切勿压碎、咀嚼、分裂或溶解片剂。如果患者错过剂量超过12小时或发生呕吐,应恢复下一个预定剂量的给药。
福巴替尼可能导致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RPED),表现为视力模糊等症状。在318例接受福巴替尼治疗的患者中,约9%的患者发生了RPED。因此,治疗开始前应进行全面的眼科检查,包括黄斑的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前6个月每2个月一次,此后每3个月一次。一旦出现视觉症状,应立即转诊进行眼科评估,并每3周随访一次,直至福巴替尼停用。
福巴替尼可引起高磷血症,导致软组织矿化、钙质沉着症、非尿毒症性钙化反应和血管钙化。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定期监测高磷血症。当血清磷酸盐水平达到或超过5.5mg/dL时,应开始低磷酸盐饮食和降磷酸盐治疗。如果血清磷酸盐水平超过7mg/dL,应开始或加强降磷治疗,并根据高磷血症的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调整福巴替尼的剂量。
**孕妇**:动物研究表明,福巴替尼可能导致胎儿伤害或流产。孕妇在使用福巴替尼时应谨慎,并被告知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哺乳期**:目前没有关于母乳中福巴替尼或其代谢物的数据。建议女性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1周内不要母乳喂养。
**老年人**:在103名接受福巴替尼治疗的患者中,22%的患者年龄在65岁或以上。数据显示,65岁以上患者与年轻成人患者之间的总体安全性和有效性没有显著差异。
**CYP3A和P-gp的底物**:福巴替尼是CYP3A和P-gp的底物。应避免将双重P-gp和强CYP3A抑制剂与福巴替尼同时使用,因为这可能会增加福巴替尼的暴露,从而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同时,应避免将双重P-gp和强CYP3A诱导剂与福巴替尼同时使用,因为这可能会减少福巴替尼的暴露,降低其疗效。
**P-gp和BCRP的抑制剂**:福巴替尼也是P-gp和BCRP的抑制剂。与P-gp或BCRP的敏感底物联用时,应考虑更频繁地监测相关不良反应,并根据处方信息调整这些药物的剂量。
**监测**: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全血细胞计数(CBC)、肝功能检查(LFTs)和血压。每月监测一次全血细胞计数,包括血小板计数和中性粒细胞计数。每月监测一次肝功能检查,包括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和胆红素。在剂量稳定前每2周监测一次血压,此后每月监测一次。
**剂量调整**:根据患者的个体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调整福巴替尼的剂量。具体调整建议应咨询医学顾问。
**停药**:如果血小板计数未能升高至足以避免临床上严重出血的水平,应在福巴替尼治疗12周后停药。
**高血压**:福巴坦替尼治疗可能导致高血压,尤其是在已有高血压的患者中。在剂量稳定前每2周监测一次血压,之后每月监测一次。必要时开始或调整降压治疗。
**肝脏毒性**:福巴替尼可能导致肝功能检查(LFTs)升高,尤其是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大多数患者的转氨酶水平在剂量调整后的2-6周内恢复到基线水平。每月监测一次肝功能检查,如果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值上限3倍,应暂停用药、减量或停药。
**腹泻**: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腹泻,早期采取支持性护理措施,如改变饮食、补水和使用止泻药物。如果腹泻加重(≥3级),需要暂停使用福巴替尼、减量或停药。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每月监测一次中性粒细胞计数,并监测患者是否出现感染。通过暂停使用福巴替尼、减量或停药来处理毒性。
通过以上详细说明,希望患者在使用福巴替尼时能够更加安全有效地管理药物,从而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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