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妥珠单抗(Mylotarg)是一种用于治疗急性髓系白血病(AML)的药物,主要针对CD33阳性的患者。该药物由美国辉瑞公司研发,于2000年5月获得美国FDA批准。吉妥珠单抗的常见别名包括吉妥单抗、奥佐米星、麦罗塔等。本文将详细介绍吉妥珠单抗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信息。
吉妥珠单抗的推荐剂量和使用方法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疾病状态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用法用量的详细说明:
新诊断的CD33阳性急性髓系白血病(联合方案)
成人患者:吉妥珠单抗的推荐剂量为3mg/㎡。联合治疗的疗程由1个诱导周期和2个巩固周期组成。在诱导周期中,建议在第1、4和7天与柔红霉素和阿糖胞苷联合使用吉妥珠单抗,剂量为3mg/㎡(最多一瓶4.5mg)。对于需要第二个诱导周期的患者,不要在第二个诱导周期使用吉妥珠单抗。在巩固周期中,吉妥珠单抗与柔红霉素和阿糖胞苷的推荐剂量为第1天3mg/㎡(最多一瓶4.5mg)。
1个月及以上的儿童患者
1个月及以上儿童患者的吉妥珠单抗推荐剂量为:体表面积(BSA)大于等于0.6㎡的患者使用3mg/㎡;体表面积(BSA)小于0.6㎡的患者使用0.1mg/kg。在诱导1中,吉妥珠单抗与标准化疗联合使用一次。在第二个诱导周期中不给予吉妥珠单抗。在第一次或第三次强化周期不给予吉妥珠单抗。对于强化治疗2,吉妥珠单抗与标准化疗联合给予一次。
在使用吉妥珠单抗时,如出现肝毒性、输液相关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剂量或暂停治疗。例如,如果总胆红素大于2×ULN或AST和/或ALT大于2.5×ULN,应延迟使用吉妥珠单抗治疗,直到总胆红素恢复至小于或等于2×ULN且AST和ALT恢复至小于或等于2.5×ULN。
对于输液相关反应,应中断输液并采取适当的医疗措施。对于轻度、中度或重度输液相关反应,一旦症状消退,可以考虑以不超过反应发生时一半的速度恢复输液。如果出现严重输液反应或任何危及生命的输液反应,应永久停止使用吉妥珠单抗。
在使用吉妥珠单抗时,患者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以保证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吉妥珠单抗可能导致肝毒性,包括危及生命且有时致命的静脉闭塞性肝病(VOD)。每次给药前应评估ALT、AST、总胆红素和碱性磷酸酶。使用吉妥珠单抗治疗后,应经常监测VOD的体征和症状,包括ALT、AST、总胆红素升高、肝肿大(可能引起疼痛)、体重迅速增加和腹水。对于出现肝脏检查异常的患者,建议经常监测肝脏检查和肝毒性的临床体征和症状。
输注吉妥珠单抗期间或输注后24小时内可能出现危及生命或致命的输注相关反应。输液相关反应的体征和症状可能包括发热、寒战、低血压、心动过速、缺氧和呼吸衰竭。在输注吉妥珠单抗前应预先用药。输液期间要经常监测生命体征。如果患者出现输液反应,特别是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或低血压,应立即中断输液。在输液期间和输液结束后至少1小时内对患者进行监测,或直至体征和症状完全消失。
吉妥珠单抗具有骨髓抑制作用,可引起致命或危及生命的出血。在每次注射吉妥珠单抗之前评估血细胞计数,并在接受吉妥珠单抗治疗后频繁监测血细胞计数,直至血细胞减少症消失。监测患者出血的体征和症状,通过延迟给药或永久停用吉妥珠单抗,控制严重出血、出血或持续性血小板减少症,并根据标准实践提供支持性护理。
QT间期延长也是使用吉妥珠单抗的潜在风险之一。在治疗开始前和给药期间,根据需要获取心电图(ECG)和电解质。对于有QTc延长病史或倾向、正在服用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药物的患者,以及有电解质紊乱的患者,应特别注意。
对于孕妇,吉妥珠单抗在给孕妇使用时可能导致胚胎-胎儿损伤。建议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使用吉妥珠单抗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剂后至少6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有女性伴侣的男性在使用吉妥珠单抗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剂后至少3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对于哺乳期妇女,尚无关于母乳中是否存在吉妥珠单抗或其代谢物、对母乳喂养婴儿的影响或对产奶量的影响的数据。建议在使用吉妥珠单抗治疗期间以及在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1个月内不要母乳喂养。
对于1个月以下的新诊断急性髓系白血病患儿,吉妥珠单抗联合标准化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对于1个月及以上的儿童患者,吉妥珠单抗联合标准化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在临床试验中得到证实。
吉妥珠单抗的使用需严格遵循医嘱,注意用法用量,避免与其他可能产生相互作用的药物同服。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肺部状况,防范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希望本文提供的信息能帮助患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吉妥珠单抗,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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