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曲贝替定(Trabectedin)是一种用于治疗晚期软组织肉瘤的抗癌药物,特别是在那些已经接受过蒽环类药物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脂肪肉瘤和平滑肌肉瘤患者中显示出显著疗效。本文将详细介绍曲贝替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曲贝替定适用于既往接受过蒽环类药物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脂肪肉瘤或平滑肌肉瘤。这种药物通过与DNA的小凹槽结合,干扰肿瘤细胞的复制和分裂过程,从而达到抑制肿瘤生长的目的。
曲贝替定的推荐剂量为1.5 mg/m²,每21天(3周)通过中心静脉输注一次,每次24小时,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在每次使用曲贝替定前30分钟,需静脉注射地塞米松20 mg,以预防过敏反应和其他副作用。
对于中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胆红素水平高于正常值上限的1.5倍至3倍,谷草转氨酶或谷丙转氨酶低于正常值上限的8倍),推荐剂量为0.9 mg/m²。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胆红素水平高于正常值上限的3倍,且谷草转氨酶和谷丙转氨酶高于正常值上限的8倍)禁用曲贝替定。
曲贝替定是一种细胞毒性药物,需遵循特殊的处理和处置程序。使用无菌技术将20 mL注射用水注入小瓶中,摇动直至完全溶解,形成无色或淡棕黄色的透明液体,浓度为0.05 mg/mL。在进一步稀释前,检查是否有颗粒物和变色,如有发现,请丢弃小瓶。
将计算好的曲贝替定体积用500 mL 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进一步稀释,切勿将曲贝替定与其他药物混合。复溶后30小时内,丢弃剩余溶液。使用带有0.2微米聚醚砜(PES)在线过滤器的输液器,在24小时内通过中心静脉输注重新配制的稀释溶液。
曲贝替定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疲劳、呕吐、便秘、食欲下降、腹泻、外周水肿、呼吸困难、头痛、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丙氨酸转氨酶(ALT)升高、血小板减少症、贫血、谷草转氨酶和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这些反应通常可以通过剂量调整和对症支持治疗来管理。
曲贝替定可能会导致一些严重的不良反应,包括粒细胞减少性脓毒症、横纹肌溶解症和肝毒性。
粒细胞减少性脓毒症:曲贝替定可能导致中性粒细胞败血症,包括致命病例。在每次服用曲贝替定之前评估中性粒细胞计数,并在整个治疗周期内定期评估。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减少剂量。
横纹肌溶解症:曲贝替定可导致横纹肌溶解症和肌肉骨骼毒性。在每次服用曲贝替定之前评估肌酸磷酸激酶水平,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暂停给药、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
肝毒性:使用曲贝替定可能会出现肝毒性,包括肝功能衰竭。在每次服用曲贝替定之前评估肝功能,并根据原有肝功能损害的潜在严重程度按临床指征进行评估。根据肝功能异常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通过暂停给药、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来处理肝功能水平升高。
曲贝替定还可能导致心肌病、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和胚胎-胎儿毒性。心肌病表现为心力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射血分数下降、舒张功能障碍或右心室功能障碍。在开始给药之前,通过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导采集(MUGA)扫描评估射血分数,之后每隔2至3个月评估一次,直至停药。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停用曲贝替定。
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可能导致药物外渗,引起组织坏死。目前尚无针对曲贝替定外渗的特效解毒剂,只能通过中心静脉注射曲贝替定。
根据其作用机制,孕妇服用曲贝替定可对胎儿造成伤害。建议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服用曲贝替定后至少2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有生育能力女性伴侣的男性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服用曲贝替定后至少5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免费咨询电话
400-001-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