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格替尼(brigatinib)是一种用于治疗特定类型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靶向药物。随着不同国家和地区仿制药的陆续上市,布格替尼的价格逐渐趋于稳定。本文将详细介绍布格替尼的最新价格情况,以及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布格替尼的价格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生产厂家、治疗医院的级别、所处地区以及经销商的差异等。因此,目前市场上每盒布格替尼并没有统一的定价。以下是几个主要生产厂商的布格替尼价格参考:
孟加拉碧康制药生产的布格替尼规格为90mg/30片的售价约为329美元一盒,80mg/30片的售价约为583美元一盒。该品牌的布格替尼因其较高的性价比,受到许多患者的青睐。
孟加拉耀品国际生产的布格替尼规格为90mg/30片的售价约为199美元一盒,180mg/30片的售价约为370美元一盒。这个版本的布格替尼同样具有较高的性价比,适合预算有限的患者。
除了上述两个主要生产商,还有其他一些版本的布格替尼,如老挝第二制药、老挝贝泉生物、日本武田、老挝东盟制药等。这些版本的价格也会有所不同,具体价格需要根据实际市场情况而定。
在使用布格替尼的过程中,患者需要注意一些重要的事项,以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用药注意事项:
在布格替尼治疗前应控制血压。治疗开始后,应在2周后监测血压,此后至少每月监测一次。如果尽管接受了最佳抗高血压治疗,仍发生3级高血压,则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症状消退或改善至1级后,可以以相同剂量继续治疗。对于4级高血压或3级高血压复发,应考虑永久停止布格替尼治疗。
在布格替尼治疗期间应监测心率和血压。如果无法避免伴随使用已知可引起心动过缓的药物,则应更频繁地监测患者。对于症状性心动过缓,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并评估已知可引起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如果发现并停用已知可引起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或对该药进行了调整剂量,症状性心动过缓消退后可以以相同剂量继续治疗;否则,症状性心动过缓消退后应降低布格替尼剂量。如果未发现有影响的合并用药,则如发生危及生命的心动过缓应永久停用布格替尼。
患者应报告任何视觉症状。出现新的或恶化的2级或以上视觉症状的患者,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并进行眼科评价。在2级或3级视觉障碍恢复至1级严重程度或基线时,应降低剂量继续布格替尼治疗。如发生4级视觉障碍应永久停止布格替尼治疗。
通过合理的管理和监测,患者可以在使用布格替尼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反应的风险,提高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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