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帕塞替尼(Capivasertib)是一种用于治疗特定类型乳腺癌的药物,目前尚未在中国市场正式上市,但已在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获得批准。本文将详细介绍卡帕塞替尼的医保价格、适应症、用法用量、副作用和注意事项。
卡帕塞替尼目前尚未在中国上市,因此未进入中国的医保系统。市场上有仿制药可供选择,患者可通过正规的医疗服务机构购买。根据现有信息,卡帕塞替尼的价格如下:
患者在购买时应注意药品的真伪和生产日期,避免购买到假药或劣药。
卡帕塞替尼主要用于治疗携带 PIK3CA/AKT1/PTEN 基因突变的 HR 阳性、HER2 阴性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这类患者在接受卡帕塞替尼治疗前,需通过基因检测确认肿瘤组织中存在上述基因突变。
2023年11月16日,卡帕塞替尼再次获得美国FDA的批准,用于治疗激素受体(HR)阳性、HER2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卡帕塞替尼联合氟维司汀的推荐剂量为400mg,每日两次口服(间隔约12小时),持续4天,然后休息3天。患者应继续服用卡帕塞替尼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如果患者在预定时间的4小时内漏服一剂,应立即补服漏服的剂量;如果错过一次剂量超过预定时间4小时,则跳过该剂量,并在通常的预定时间服用下一剂量。如果患者呕吐一剂,不应再服用额外剂量,而是在常规时间服用下一剂。
对于与强CYP3A抑制剂合用的情况,应将卡帕塞替尼的剂量减少至320mg,每日口服两次,持续4天,然后休息3天。当与中度CYP3A抑制剂合用时,同样将卡帕塞替尼的剂量减少至320mg,每日口服两次,持续4天,然后休息3天。在停用强效或中度CYP3A抑制剂后,恢复卡帕塞替尼剂量(在抑制剂的3-5个半衰期后),这是在开始强效或中度CYP3A抑制剂之前服用的剂量。
卡帕塞替尼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20%)包括实验室异常,如腹泻、皮肤不良反应、随机血糖升高、淋巴细胞减少、血红蛋白降低、恶心、疲劳、白细胞减少、甘油三酯升高、中性粒细胞减少、肌酐升高、呕吐和口炎。
严重不良反应包括高血糖、严重腹泻和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监测血糖水平,特别是在开始治疗的前几个月。如果出现高血糖症状(如过度口渴、尿频、食欲增加而体重减轻),应立即联系医疗保健专业人员。
接受卡帕塞替尼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出现严重腹泻并伴有脱水,应监测患者的腹泻体征和症状,并建议患者增加口服液体摄入量。如出现严重腹泻,应及时调整剂量或停药。
皮肤不良反应也是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多形性红斑、手掌-足底红肿、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症状(DRESS)。患者在出现这些症状时应尽快咨询皮肤科医生,并根据严重程度调整剂量或停药。
卡帕塞替尼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出现严重高血糖,甚至酮症酸中毒。在开始治疗前,应评估患者的空腹血糖(FG)和糖化血红蛋白(HbA1c),并优化血糖水平。在治疗的第一个月内,至少每两周评估一次FG,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至少评估一次。每三个月监测一次HbA1c。
患者在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血糖水平,如出现高血糖症状,应立即联系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卡帕塞替尼在1型糖尿病或需要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中的安全性尚未得到证实。
接受卡帕塞替尼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出现严重腹泻并伴有脱水。患者应监测腹泻的体征和症状,并在出现腹泻迹象时增加口服液体摄入量。如出现严重腹泻,应及时调整剂量或停药。
建议患者在服用卡帕塞替尼时备有止泻药物,并在出现腹泻时及时使用。如腹泻持续或加重,应立即联系医疗保健专业人员。
卡帕塞替尼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出现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包括多形性红斑、手掌-足底红肿、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症状(DRESS)。患者在出现这些症状时应尽快咨询皮肤科医生。
建议患者在治疗期间定期监测皮肤状况,并根据严重程度调整剂量或停药。如出现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卡帕塞替尼,并咨询医疗保健专业人员。
卡帕塞替尼在孕妇和哺乳期女性中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研究。孕妇应避免使用卡帕塞替尼,因为动物实验结果显示其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哺乳期女性在使用卡帕塞替尼治疗期间应避免母乳喂养。
对于具有生殖潜力的男性和女性,建议在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后一段时间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女性患者应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服药后1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男性患者应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服药后4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卡帕塞替尼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证实。对于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89mL/min)的患者,不建议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15~29mL/min)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卡帕塞替尼。
对于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胆红素≤正常值上限和AST>正常值上限或胆红素>1~1.5倍正常值上限和任何AST),不建议调整剂量。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胆红素>1.5-3倍正常值上限和任何AST)应监测潜在增加的不良反应。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胆红素水平为10倍正常值上限和任何AST)尚未进行研究,应避免使用卡帕塞替尼。
卡帕塞替尼可能与强CYP3A抑制剂、强和中度CYP3A诱导剂等药物发生相互作用。患者在使用卡帕塞替尼时应避免与这些药物同时使用。如无法避免,应咨询医学顾问调整剂量。
卡帕塞替尼应保存在原包装中,保持温度在20°C至25°C(68°F至77°F)之间,允许在15°C至30°C(59°F至86°F)的范围内变化。未使用的片剂应保存在20°C至25°C(68°F至77°F)的容器中,45天后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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