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塔奎妥单抗(Talquetamab)是一种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的创新药物,属于双特异性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它通过靶向 GPRC5D 和 CD3 抗原,激活 T 细胞并诱导肿瘤细胞凋亡。以下是关于塔奎妥单抗的详细用药说明。
塔奎妥单抗适用于治疗既往至少接受过四种疗法(包括蛋白酶体抑制剂、免疫调节剂及抗 CD38 单抗)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这种药物的获批为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所认可,但目前尚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塔奎妥单抗应以皮下注射方式给药,且仅由具备相应医疗条件及支持措施的专业人员操作。为降低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及神经毒性的风险,初始治疗均采用递增(step-up)剂量方案,并须在给药后住院观察 48 小时。初次使用时建议采用递增剂量方案,并在给药后密切监测体温、血压、氧饱和度等生命体征。如果出现 CRS 迹象,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严重程度采取支持治疗措施,如液体复苏、使用血管活性药物、给予退热药物等。
塔奎妥单抗提供为两种规格:3mg/1.5mL(2mg/mL)及 40mg/mL 的单剂量注射液。给药前应检查药液是否清澈无颗粒,若药液出现混浊、变色或有异物则不得使用。从 2°C~8°C 冷藏状态取出后,需在室温(15°C~30°C)下平衡至少 15 分钟,并轻轻摇匀(不得剧烈摇晃)。抽取所需注射量时应注意单次注射体积不超过 2mL,若超过则分多次注射,并确保注射部位相隔至少 2cm。制备后的注射器应尽快使用,如因特殊情况需延迟使用,则可在 2°C~8°C 下保存不超过 24 小时,或在室温下保存 24 小时,超时则必须丢弃。
由于 CRS 可能发生且严重,建议初次使用时采用递增剂量方案,并在给药后密切监测体温、血压、氧饱和度等生命体征。出现 CRS 迹象时,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严重程度采取支持治疗措施,如液体复苏、使用血管活性药物、给予退热药物等,待症状缓解后再按指导方案调整后续给药。
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接受定期神经系统评估,发现意识、定向、语言或运动功能异常时,须立即中断给药并进行神经内科会诊。对于轻度症状,暂停治疗直至改善;如症状严重或反复出现,则建议永久停药。
塔奎妥单抗可能增加感染风险,使用期间应定期监测感染迹象,必要时给予预防性抗菌治疗。出现感染症状时,应暂停给药,并进行及时治疗。
定期检查血常规、肝功能及其他相关实验室指标,以便早期发现和处理血液学异常、肝功能损害等问题。此外,对于肝功能不全患者的具体用药调整,说明书中尚未明确,需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
孕妇:塔奎妥单抗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在孕期使用前须充分评估风险与获益,建议育龄妇女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三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哺乳期女性:目前尚无塔奎妥单抗在母乳中分布的数据,但考虑到药物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存在潜在风险,建议哺乳期女性在接受治疗期间以及停药后三个月内避免哺乳。
儿童:目前临床研究未在儿童群体中开展,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建立,故不推荐用于儿童。
老年人:临床研究中包含 65 岁及以上患者,整体安全性及有效性与年轻患者无显著差异;但对于 75 岁及以上患者,不良反应(包括致命不良反应)的风险相对较高,需谨慎评估和密切监测。
肾功能损害: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或终末期肾病患者数据不足。
肝功能损害:轻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数据不足。
塔奎妥单抗在体内激活 T 细胞并引起细胞因子释放,该过程可能暂时抑制细胞色素 P450(CYP)酶的活性,增加某些 CYP 底物药物的血药浓度。在与 CYP 酶底物合用时,应密切监测目标药物的血药浓度和毒性表现,根据情况调整剂量。
未开封的塔奎妥单抗注射液应储存在 2°C~8°C 的冷藏条件下;使用前应将药物放置于室温(15°C~30°C)下至少 15 分钟,使其达到均一温度,但不得采用其他加温方法。已配制的注射用溶液应立即使用,如确因特殊原因延迟给药,配制液可在冷藏条件下保存不超过 24 小时,或在室温下保存不超过 24 小时,超过保存时限者应予以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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