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比特龙是一种用于治疗前列腺癌的药物,特别是与泼尼松联合使用,适用于曾接受多烯紫杉醇化疗的转移性去势难治性前列腺癌患者。本文将详细介绍阿比特龙的用药说明和注意事项,帮助患者更好地了解如何正确使用该药物。
阿比特龙主要与泼尼松联合使用,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在接受阿比特龙治疗的同时,患者还需要接受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GnRHa)治疗或进行双侧睾丸切除术。
阿比特龙的推荐剂量为1,000 mg(4片0.25g片剂),每日一次,与泼尼松5 mg每日两次联合使用。具体用药方法如下:
对于基线轻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B级)的患者,推荐剂量应降低至0.25g,每日一次。
在开始使用阿比特龙治疗之前,应检测血清转氨酶水平。在治疗的前3个月内,每两周监测一次血清转氨酶和胆红素水平,此后每月监测一次。血压、血清钾和体液潴留也应每月监测一次。
如果患者出现3级及以上的毒性事件,包括高血压、低钾血症、水肿或其他非盐皮质激素毒性事件,应停止治疗并进行适当的医学处理,直到毒性症状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方可重新开始使用阿比特龙。
对于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B级)的患者,开始治疗前、第1个月每周、随后2个月每2周、以及之后的每个月应对丙氨酸转氨酶(ALT)、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胆红素水平进行监测。如果基线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ALT和/或AST升高超过5倍正常值上限(ULN),或总胆红素升高超过3倍ULN,应停药且不再使用阿比特龙。
严重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C级)的患者不得使用阿比特龙。如果在治疗期间发生肝毒性(ALT和/或AST超过5倍ULN或总胆红素超过3倍ULN),应暂时中断阿比特龙治疗并调整剂量。
对于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然而,对于重度肾功能损害的前列腺癌患者,建议谨慎使用阿比特龙。
在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中尚无临床经验,因此建议密切监测患者的肾功能指标,以确保安全用药。
阿比特龙治疗期间应避免合并使用强CYP3A4诱导剂,如苯妥英钠、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汀、利福喷丁和苯巴比妥。如果必须合并使用强CYP3A4诱导剂,需在合并用药期间增加阿比特龙的给药频率至每日2次(例如,从1g每日一次增至1g每日两次)。
在停止合并使用强CYP3A4诱导剂后,应将阿比特龙调整至原给药剂量和频率。
通过以上详细的用药说明和注意事项,希望患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阿比特龙的使用方法,从而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如有任何疑问,应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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