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帕塞替尼(Capivasertib)是一种用于治疗激素受体(HR)阳性、HER2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的新型靶向药物。这种药物的出现为这类乳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显著提高了治疗效果和生存质量。本文将详细介绍卡帕塞替尼的用药说明,包括推荐用量及给药方法、特殊人群用药、不良反应及处理措施等内容。
卡帕塞替尼联合氟维司汀的推荐剂量为400毫克,每日两次口服(间隔约12小时),有或无食物,持续4天,然后休息3天。继续服用卡帕塞替尼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具体的给药计划应咨询医学顾问。
如果病人在预定时间的4小时内漏服一剂,应指示病人补服漏服的剂量。如果患者错过一次剂量超过预定时间4小时,应指示患者跳过该剂量,并在通常的预定时间服用下一剂量。如果患者呕吐一剂,应指示患者不要再服用额外剂量,并在常规时间服用下一剂。
对于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建议咨询医学顾问进行剂量调整。与强CYP3A抑制剂合用时,卡帕塞替尼的剂量应减少至320毫克,每日口服两次,连续4天,然后停药3天。与中度CYP3A抑制剂合用时,卡帕塞替尼的剂量也应减少至320毫克,每天口服两次,持续4天,然后休息3天。在停用强效或中度CYP3A抑制剂后,应恢复卡帕塞替尼的初始剂量。
卡帕塞替尼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严重高血糖,伴有酮症酸中毒。在治疗前,应评估空腹血糖(FG)和糖化血红蛋白(HbA1c),并在治疗前优化血糖。建议患者在服用卡帕塞替尼期间监测血糖水平,如果出现高血糖症状(如过度口渴、尿频、食欲增加而体重减轻),应立即联系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在治疗的前一个月内,至少每两周评估一次FG,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至少评估一次。每三个月监测一次HbA1c。
接受卡帕塞替尼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严重腹泻并伴有脱水。应监测患者腹泻的体征和症状。建议患者在服用卡帕塞替尼时增加口服液体摄入,并在出现腹泻迹象时开始止泻治疗。根据严重程度,保留、减少剂量或永久停用卡帕塞替尼。
接受卡帕塞替尼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包括多形性红斑(EM)、手掌-足底红肿、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症状(DRESS)的药物反应。应监测患者皮肤不良反应的体征和症状,并建议尽早咨询皮肤科医生。根据严重程度,保留、减少剂量或永久停用卡帕塞替尼。
对于孕妇,动物实验结果显示卡帕塞替尼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告知孕妇和女性生殖潜能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建议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在使用卡帕塞替尼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服药后1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有生育潜力的女性伴侣的男性患者在使用卡帕塞替尼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4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对于哺乳期女性,由于母乳喂养的儿童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建议妇女在使用卡帕塞替尼治疗期间不要母乳喂养。对于儿童使用,卡帕塞替尼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证实。对于老年人使用,卡帕塞替尼的疗效在≥65岁的患者和年轻患者之间没有总体差异。对于肾功能损害患者,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89毫升/分钟)患者不建议调整剂量。对于肝功能损害患者,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胆红素≤正常值上限和AST上限>正常值上限或胆红素>1~1.5倍正常值上限和任何AST)不建议调整剂量。监测中度(胆红素>1.5-3倍正常值上限和任何AST)肝功能损害患者因潜在增加卡帕塞替尼暴露而引起的不良反应。卡帕塞替尼尚未在严重(胆红素水平为10倍正常值上限和任何AST)肝功能损害患者中进行研究。
卡帕塞替尼可能与强CYP3A抑制剂、强和中度CYP3A诱导剂等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具体用药建议应咨询医学顾问。在使用卡帕塞替尼时,应避免与这些药物同时使用,以减少潜在的不良反应。
将卡帕塞替尼保存在原包装中,以保持20°C至25°C(68°F至77°F)的稳定性。允许在15°C至30°C(59°F至86°F)的范围内变化。分配瓶装卡帕塞替尼片剂时,指导患者将未使用的片剂保存在20°C至25°C(68°F至77°F)的容器中,45天后丢弃。
卡帕塞替尼的有效期为24个月。患者在使用卡帕塞替尼时,应严格遵循医嘱,注意用法用量,避免与其他可能产生相互作用的药物同服。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肺部状况,防范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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