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曲贝替定(YONDELIS)是一种用于治疗特定类型癌症的药物,主要适用于既往接受过蒽环类药物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脂肪肉瘤和平滑肌肉瘤患者。本文将详细介绍曲贝替定的适应症、功效与作用、用法用量、副作用及注意事项。
曲贝替定主要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蒽环类药物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脂肪肉瘤和平滑肌肉瘤。这些肿瘤在临床上较为罕见,且在晚期阶段治疗选择有限,曲贝替定为此类患者提供了重要的治疗手段。
曲贝替定通过干扰 DNA 的复制和修复过程,从而抑制癌细胞的生长和分裂。它主要作用于 DNA 小凹槽中的鸟嘌呤残基,导致细胞凋亡。这种独特的机制使其在某些类型的肉瘤中表现出显著的疗效。
根据临床试验结果,曲贝替定能够延长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PFS),并提高总体生存率。对于那些已经接受过多次治疗但仍无法控制病情的患者,曲贝替定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疗选择。
推荐剂量为 1.5 mg/m²,每 21 天通过中心静脉输注一次,每次 24 小时,直至病情恶化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对于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胆红素水平高于正常值上限的 1.5 倍至 3 倍,谷草转氨酶或谷丙转氨酶低于正常值上限的 8 倍),推荐剂量为 0.9 mg/m²。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胆红素水平高于正常值上限的 3 倍,且谷草转氨酶和谷丙转氨酶高于正常值上限的 8 倍)禁用曲贝替定。
每次服用曲贝替定前 30 分钟,需静脉注射地塞米松 20 mg,以减少输注相关反应。
曲贝替定的常见不良反应包括恶心、疲劳、呕吐、便秘、食欲下降、腹泻、外周水肿、呼吸困难和头痛。严重的不良反应可能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丙氨酸转氨酶(ALT)升高、血小板减少症、贫血、谷草转氨酶和肌酸磷酸激酶升高。
曲贝替定还可能导致粒细胞减少性脓毒症、横纹肌溶解症、肝毒性、心肌病和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这些严重的不良反应需要密切监测和及时处理。
在每次服用曲贝替定之前,应评估中性粒细胞计数和肝功能。对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可能需要暂停给药、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特别是肝功能损害的患者,需根据肝功能异常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剂量调整。
曲贝替定还可能导致心肌病,因此在开始给药之前,需通过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导采集(MUGA)扫描评估射血分数,并在治疗期间每隔 2 至 3 个月评估一次,直至停药。
曲贝替定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建议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服用曲贝替定后至少 2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有生育能力女性伴侣的男性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服用曲贝替定后至少 5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对于哺乳期妇女,建议在使用曲贝替定治疗期间停止哺乳。对于儿童患者,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充分证实,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对于老年患者,通常没有明显的差异,但也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肝功能损害患者需特别注意,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应减少曲贝替定的剂量,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禁用曲贝替定。肾功能损害患者中,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不建议调整剂量,尚未对重度肾功能损害或终末期肾病患者的药代动力学进行评估。
曲贝替定与强 CYP3A 抑制剂(如口服酮康唑、伊曲康唑、泊沙康唑、伏立康唑、克拉霉素、泰利霉素、茚地那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博西普韦、奈非那韦、沙奎那韦、泰拉普韦、奈法唑酮、康尼伐坦)联合使用时,曲贝替定的全身暴露量会增加 66%。因此,建议服用曲贝替定的患者避免使用强 CYP3A 抑制剂。
如果必须使用短期(即少于 14 天)强 CYP3A 抑制剂,应在输注曲贝替定一周后使用强 CYP3A 抑制剂,并在下次输注曲贝替定前一天停用该抑制剂。
曲贝替定与 CYP3A 强诱导剂(如利福平、苯巴比妥、圣约翰草)联合使用时,曲贝替定的全身暴露量会减少 31%。因此,建议服用曲贝替定的患者避免使用强 CYP3A 诱导剂。
曲贝替定是一种细胞毒性药物,应遵循适用的特殊处理和处置程序。将小瓶存放在 2°C 至 8°C 的冰箱中,避免冷冻。复溶后的溶液应在 30 小时内使用完毕,未使用的部分应丢弃。
使用带有 0.2 微米聚醚砜(PES)在线过滤器的输液器,在 24 小时内通过中心静脉输注重新配制的稀释溶液,以降低接触溶液配制过程中可能引入的偶然病原体的风险。
患者在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和肝功能检查,以监测药物的不良反应。如有不适,应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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