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多福韦(Cidofovir),CAS号113852-37-2,是一种广谱抗病毒核苷酸类似物,通过选择性抑制病毒DNA聚合酶,阻断人类巨细胞病毒(HCMV)等双链DNA病毒的复制。其化学名为(S)-1-(3-羟基-2-磷酰甲氧丙基)胞嘧啶,分子式为C₈H₁₄N₃O₆P,分子量279.19,标准储存条件为–20℃、干燥、避光、密封。该物质目前未被批准作为常规临床处方药在多数国家广泛流通,仅限科研用途或经特殊审批用于特定适应症(如AIDS相关CMV视网膜炎)。知识库中所列均为具备合法资质的化工与生物科技企业,提供高纯度(≥98%–99%)、HPLC验证、符合医药中间体或标准品规范的西多福韦原料,适用于实验室研究、药物机制探索及新药开发前期工作。
根据布克化工网与盖德化工网披露信息,国内多家具备GMP关联资质或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科技企业持续供应西多福韦。天津科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上海默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广州旺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四川省维克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河北凡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及湖北产地的阡陌生物均列明可现货供应。其中,维克奇生物科技提供5mg至2g多梯度包装;默凯与科洛支持小批量定制分装;湖北发货单位明确标注“支持定制、支持分装”,适配不同实验规模需求。
所有供应商统一标注纯度为HPLC≥98%或≥99%,形态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熔点约260℃(分解)。价格依规格浮动:10克装报价38000元人民币,按当前汇率(1 USD ≈ 7.2 CNY)折合约5278美元;500克装由默凯医药提供,折合约5556美元;维克奇生物科技标称500mg装起售,单价约111美元/50mg(即2220美元/g);箴德化工(上海)以UCHEM品牌供应,25g起批,折合约347美元/25g(13.88美元/g)。需注意,该价格反映的是高纯度科研级原料成本,不含运输、清关及合规申报费用。
全部供应商均强调“此产品仅用于科研”,不用于人体直接给药或临床治疗。武汉英诺医药、河北凡博、阡陌生物等企业持有营业执照、EINECS编号(638-807-0)及完整COA质检单,部分提供MSDS安全数据表与HS编码支持。所有交易须核对CAS号113852-37-2,并签署科研用途承诺函。西多福韦属于受控化学试剂,跨境采购需符合目的地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药品管理法》关于研究用物质的特别条款。
西多福韦具有显著肾毒性,临床曾用于静脉注射治疗免疫缺陷患者CMV感染,但必须在严密水化与丙磺舒联用前提下实施。知识库中所有供应商明确声明:所售产品为非无菌原料,未经药典检验,不可稀释后注射、滴眼或局部涂抹。任何试图将其转化为制剂的行为均超出供应商责任范围,亦违反中国《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原料药使用的限定。
该化合物对热、湿气与光照敏感。所有供应商要求–20℃冷冻保存,铝箔袋或琥珀玻璃瓶密封,启用后须充氮保护。实验操作应在通风橱中进行,佩戴丁腈手套、护目镜及防尘口罩。溶解推荐使用无菌去离子水(预热至37℃助溶,≥5 mg/mL),避免使用含钙、镁离子缓冲液,以防沉淀生成。废弃溶液须按含磷有机毒害废物处置。
若用于抗病毒机制研究,建议同步设置阳性对照(如更昔洛韦)与细胞毒性对照(MTT/CCK-8法)。文献报道其对HCMV Davis株IC₅₀为0.9 μg/mL(≈3.2 μM),AD-169株为1.6 μg/mL。检测时应控制加药时间窗——即使感染后48小时给药仍具抑制效应,但超过72小时效果锐减。所有生物学结论须基于三次独立重复实验得出。
免费咨询电话
400-001-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