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替莫唑胺(Temozolomide, TMZ)是一种常用于治疗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和其他恶性脑肿瘤的化疗药物。其主要作用机制是通过干扰 DNA 合成,从而抑制肿瘤细胞的增殖。本文将详细介绍替莫唑胺的使用方法和用药指南,帮助患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这种药物。
对于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成人患者,替莫唑胺的使用分为两个阶段:同步放化疗期和维持治疗期。
在同步放化疗期,患者每日口服替莫唑胺 75 mg/m2,持续 42 天,同时接受放疗(60 Gy 分 30 次)。在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检查。如果患者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 × 109/L 和血小板计数 ≥100 × 109/L,并且非血液学毒性 ≤1 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则可以连续使用 42 天,最多 49 天。
同步放化疗期结束后 4 周,患者进入维持治疗期,进行 6 个周期的替莫唑胺辅助治疗。第 1 周期的剂量为 150 mg/m2/日,每日一次,共 5 天,然后停药 23 天。第 2 周期开始时,如果第 1 周期的非血液学毒性 ≤2 级(除脱发、恶心和呕吐外),且 ANC ≥1.5 × 109/L 和血小板计数 ≥100 × 109/L,则剂量可增至 200 mg/m2/日。如果第 2 周期的剂量没有增加,在以后的周期中也不应增加剂量。除非出现毒性,否则以后各周期的剂量维持在每日 200 mg/m2。
在维持治疗期间,应根据表 2 和表 3 降低剂量或终止服用替莫唑胺。
对于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患者,替莫唑胺的使用方法有所不同。
对于以前未接受过化疗的患者,替莫唑胺的口服剂量为每日 200 mg/m2,共 5 天,每 28 天为一个周期。对于以前曾接受过化疗的患者,起始剂量为 150 mg/m2/日,共 5 天。应根据 ANC 和血小板数量调整剂量。
必须符合以下实验室参数才能用药:ANC ≥1.5 × 109/L 和血小板计数 ≥100 × 109/L。第 22 天(首剂后 21 天)或该天 48 小时内以及每周必须检查全血细胞计数,直至 ANC ≥1.5 × 109/L 和血小板计数 ≥100 × 109/L。如果任何一个周期内的 ANC <1.0 × 109/L 或血小板计数 <50 × 109/L,下个周期的剂量必须降低一个水平。剂量水平包括 100 mg/m2、150 mg/m2 和 200 mg/m2。推荐的最低剂量为 100 mg/m2。
替莫唑胺在不同人群中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有所差异。
在 3 岁或 3 岁以上的患儿中,每 28 天周期中替莫唑胺的口服剂量为 200 mg/m2/日,共 5 天。以前曾接受过化疗的患儿的起始剂量为 150 mg/m2/日,共 5 天;如果没有出现毒性,下个周期的剂量可增至 200 mg/m2/日。治疗可继续到病变出现进展,最多为 2 年。
根据一项在 19-78 岁患者中进行的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替莫唑胺的清除率不受年龄的影响。然而,老年患者(>70 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风险较高,需特别关注。
轻度至中度肝损伤(Child-Pugh A 级和 B 级)患者不建议调整剂量。对于严重肝损伤(Child-Pugh C 级)患者,替莫唑胺的推荐剂量尚未确定,需谨慎使用。肌酸酐清除率(CLcr)为 36-130 mL/min/m2 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严重肾功能损害(CLcr <36 mL/min/m2)的患者或正在接受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替莫唑胺的推荐剂量尚未确定,需谨慎评估后使用。
在使用替莫唑胺期间,患者应注意以下事项,以保证治疗效果和自身安全。
替莫唑胺应空腹服用,即在餐前至少 1 小时或餐后至少 2 小时服用。如果服药后出现呕吐,当天不应再补服。
替莫唑胺与某些药物合用可能会影响药效。例如,丙戊酸可能导致替莫唑胺的清除率降低。因此,在使用替莫唑胺期间,应避免与可能产生相互作用的药物同服。
患者在使用替莫唑胺期间,应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肺部状况,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如有不适,应及时就医。
通过以上详细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患者可以更好地了解替莫唑胺的使用要点,从而提高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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