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替莫唑胺(Temozolomide,商品名:Temodar, 蒂清,TZM)是一种用于治疗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和间变性星形细胞瘤的口服化疗药物。本文将详细介绍替莫唑胺的用法用量、适应症、不良反应、药代动力学特性以及特殊人群的使用注意事项。
对于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成人患者,替莫唑胺的使用分为同步放化疗期和维持治疗期两个阶段。
在同步放化疗期间,替莫唑胺的推荐剂量为每日 75 mg/m²,连续服用 42 天,同时接受放疗(60 Gy 分 30 次)。治疗期间应每周进行全血细胞计数检查。如果患者符合以下条件: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 × 10⁹/L,血小板计数 ≥100 × 10⁹/L,且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 ≤1 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则可以连续使用 42 天,最多 49 天。
同步放化疗期结束后 4 周,患者将进入 6 个周期的辅助治疗。第 1 周期的替莫唑胺剂量为 150 mg/m²/日,每日一次,共 5 天,然后停药 23 天。第 2 周期开始时,如果第 1 周期 CTC 的非血液学毒性 ≤2 级(除脱发、恶心和呕吐外)、ANC ≥1.5 × 10⁹/L 和血小板计数 ≥100 × 10⁹/L,则剂量可增至 200 mg/m²/日。如果第 2 周期的剂量没有增加,在以后的周期中也不应增加剂量。除出现毒性外,以后各周期的剂量维持在每日 200 mg/m²。
对于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患者,替莫唑胺的用法用量有所不同。
对于以前未接受过化疗的患者,替莫唑胺的推荐剂量为每日 200 mg/m²,共 5 天,每 28 天为一个周期。患者必须符合以下实验室参数才能用药:ANC ≥1.5 × 10⁹/L 和血小板计数 ≥100 × 10⁹/L。第 22 天(首剂后 21 天)或该天 48 小时内以及每周必须检查全血细胞的计数,直至 ANC ≥1.5 × 10⁹/L 和血小板计数 ≥100 × 10⁹/L。
对于以前曾接受过化疗的患者,替莫唑胺的起始剂量为 150 mg/m²/日,共 5 天。应根据 ANC 和血小板数量低值调整替莫唑胺的剂量。如果任何一个周期内的 ANC <1.0 × 10⁹/L 或血小板计数 <50 × 10⁹/L,下个周期的剂量必须降低一个水平。剂量水平包括 100 mg/m²、150 mg/m² 和 200 mg/m²。
在 3 岁或 3 岁以上的患儿中,每 28 天周期中替莫唑胺的口服剂量为 200 mg/m²/日,共 5 天。以前曾接受过化疗的患儿的起始剂量为 150 mg/m²/日,共 5 天;如果没有出现毒性,下个周期的剂量增至 200 mg/m²/日。治疗可继续到病变出现进展,最多为 2 年。
老年患者(>70 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风险较大,但 TMZ 的清除率不受年龄的影响。因此,老年患者通常无需调整剂量,但仍需密切监测血液学指标。
轻度至中度肝损伤(Child-Pugh A 级和 B 级)患者不建议调整剂量。对于严重肝损伤(Child-Pugh C 级)患者,替莫唑胺的推荐剂量尚未确定,需谨慎使用。肌酸酐清除率(CLcr)为 36-130 mL/min/m² 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严重肾功能损害(CLcr <36 mL/min/m²)的患者或正在接受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替莫唑胺的推荐剂量尚未确定,需谨慎评估后使用。
替莫唑胺与雷尼替丁、地塞米松、丙氯拉嗪、苯妥英、卡马西平、昂丹司琼、H2 受体拮抗剂或苯巴比妥等药物联用时,不影响替莫唑胺的清除。但同时服用丙戊酸时,替莫唑胺清除率会出现轻度但有统计学意义的降低。目前尚未研究考察替莫唑胺对其他药品代谢或消除的影响。
替莫唑胺可能导致的不良反应包括骨髓抑制(如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恶心、呕吐、头痛、便秘、疲劳、脱发等。由于替莫唑胺可能对精子细胞有遗传影响,建议有怀孕伴侣或女性伴侣的男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及最后一次给药后的 3 个月内使用避孕套。
患者在使用替莫唑胺时,应严格遵循医嘱,注意用法用量,避免与其他可能产生相互作用的药物同服。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肺部状况,防范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如果服药后出现呕吐,当天不能服用第 2 剂。不能打开或咀嚼本品,应用一杯水整粒吞服。如果胶囊有破损,应避免皮肤或粘膜与胶囊内粉状内容物接触。
替莫唑胺是一种有效的化疗药物,但使用时需要严格按照医嘱进行,关注患者的个体差异和不良反应,以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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