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丙通沙(索磷布韦维帕他韦片)是一种用于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的药物,其在不同特殊人群中的用药需要特别关注。本文将详细介绍丙通沙在孕妇、哺乳期女性、儿童、老年人、肾功能损害和肝功能损害患者中的用药指南。
丙通沙与利巴韦林联合使用时,孕妇及计划怀孕的女性伴侣的男性应禁用此联合方案。这是因为利巴韦林具有致畸性,可能对胎儿造成严重伤害。在治疗期间和治疗完成后6个月内,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以避免意外怀孕。如果在这段时间内不慎怀孕,应立即告知医生,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关于丙通沙成分是否进入母乳、影响乳汁分泌或对婴儿有害的信息尚不明确。因此,哺乳期女性在使用丙通沙时需要权衡母乳喂养的益处与母亲治疗需求及可能对孩子或母亲自身的不利影响。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决策,必要时可暂停母乳喂养。
丙通沙在3岁以下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验证,因此不建议在这个年龄段的儿童中使用。对于3岁及以上的儿童,丙通沙的推荐剂量以体重为基础,具体剂量应咨询专业医学顾问。6岁及以上的儿童受试者使用丙通沙治疗12周后,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0%,涵盖所有级别)是头痛和疲劳。6岁以下儿童受试者在接受丙通沙治疗时,观察到的最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0%,1级或2级)是呕吐和产品使用问题,具体表现为吐药。
虽然老年与年轻受试者在安全性和有效性上无显著差异,但仍需留意部分老年人可能对药物更敏感。无需为老年患者调整丙通沙剂量。建议在治疗过程中密切监测老年人的肝功能和其他相关指标,以确保安全用药。
对于轻度至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包括需透析的终末期肾病ESRD),无需调整丙通沙剂量。然而,对于失代偿性肝硬化合并严重肾功能损害(含透析ESRD)患者的安全性数据缺乏,因此在这些患者中使用丙通沙时应谨慎,并根据临床情况监测肝功能。
对于轻度至重度肝功能损害(按Child-Pugh分级A、B或C)的患者,无需调整丙通沙剂量。对于接受丙通沙+利巴韦林治疗的失代偿性肝硬化患者,建议根据临床情况监测肝功能,以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丙通沙与其他药物之间可能存在相互作用,影响药效。例如,P-gp诱导剂和/或中强CYP2B6、CYP2C8、CYP3A4诱导剂(如利福平、圣约翰草、卡马西平等)可能降低丙通沙中索磷布韦和/或维帕他韦的血浆浓度,从而影响治疗效果。因此,不建议合用。同时,丙通沙中的维帕他韦可抑制多种药物转运蛋白,与这些转运蛋白底物共同给药可能会增加底物的暴露。
为了保证丙通沙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应将其放在原装容器中,密封保存。不要将药物与其他药物混合或转移,避免污染和损坏。定期检查药物包装的完整性,如有损坏应立即联系医生或药剂师,获取进一步的指导。丙通沙应储存在不超过30°C(86°F)的环境下,避免将药物暴露在极端高温或低温环境中。同时,应选择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存放药物,防止药物受潮,保持产品的质量。光照可能会对药物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应将药物远离阳光直射,或使用不透明的容器保护药物免受光的影响。
在使用丙通沙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肺部状况,防范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特别是与胺碘酮和另外的HCV直接作用抗病毒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出现严重的心动过缓,因此应密切关注患者的症状变化。如有任何不适或异常反应,应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正在使用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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