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美替尼(贝美替尼)是一种用于治疗某些类型癌症的靶向药物,特别是在联合康奈非尼治疗黑色素瘤时表现出显著疗效。然而,与所有药物一样,比美替尼也可能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了解这些不良反应及其管理方法,对于确保患者安全和治疗效果至关重要。
葡萄膜炎是比美替尼常见的不良反应之一,包括虹膜炎和虹膜睫状体炎。每次就诊时,应评估患者的视力情况,定期进行眼科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新发或恶化的视力障碍。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可能需要暂停用药、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
间质性肺疾病(ILD)是另一种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应评估新发或进行性不明原因的肺部症状,或明确疑似间质性肺疾病的诊断。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可能需要暂停用药、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
比美替尼与康奈非尼联合使用时,可能发生肝毒性。在比美替尼用药前以及治疗期间,应根据临床指征每月监测肝脏实验室检查。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可能需要暂停用药、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
横纹肌溶解症是另一种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在开始用药前以及治疗期间,应根据临床指征定期监测肌酸激酶(CPK)和肌酐水平。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可能需要暂停用药、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
比美替尼与康奈非尼联合用药时可能发生出血。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可能需要暂停用药、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
根据动物研究结果及其作用机制,比美替尼在给孕妇服用时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建议告知女性注意比美替尼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建议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在接受比美替尼治疗期间以及在末次给药后至少 30 天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在开始治疗前、开始治疗后 1 个月以及治疗期间每 2-3 个月,应通过超声心动图或 MUGA 扫描评估射血分数。对于基线时射血分数 <50% 或低于正常值下限(LLN)的患者,比美替尼联合康奈非尼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有心血管危险因素的患者在使用比美替尼治疗时应密切监测。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可能需要暂停用药、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
根据该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可能需要暂停用药、减少剂量或永久停药。患者应定期进行相关检查,以监测是否有静脉血栓栓塞的风险。
比美替尼可能导致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和视网膜静脉阻塞(RVO)。每次就诊时应评估患者的视力情况,定期进行眼科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新发或恶化的视力障碍。对于报告急性视力丧失或其他视力障碍的患者,应在 24 小时内进行眼科评估,已确诊视网膜静脉阻塞的患者应永久停用比美替尼。
对于中度肝损害患者(总胆红素水平 > 正常值上限 1.5 倍且 ≤ 正常值上限 3 倍,谷草转氨酶可处于任何水平)和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总胆红素水平 > 正常值上限 3 倍,谷草转氨酶可处于任何水平),比美替尼的推荐剂量为 30 mg 口服,每日两次。
比美替尼的推荐剂量为 45 mg 口服,每日两次,每次间隔约 12 小时,与康奈非尼联合使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比美替尼可随食物同服或不与食物同服。在服用下一剂比美替尼的 6 小时内不要补服错过的剂量。如果服用比美替尼后出现呕吐,则不需要再服用额外的剂量,但应继续按照用药计划服用下一剂。
孕妇和哺乳期女性在使用比美替尼治疗期间需特别注意。孕妇需根据医生的建议用药,哺乳期女性在使用比美替尼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 3 天内不要母乳喂养。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使用比美替尼治疗,有效性和安全性无总体差异,老年人需根据医生的建议用药。比美替尼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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