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达尼布(Nintedan布)是一种口服的多靶点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主要针对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VEGFR)、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受体(PDGFR)和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FGFR),用于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IPF)。该药物由德国勃林格殷格翰公司研发,于2014年10月获得美国FDA批准,2017年9月在中国获批上市,并于2020年3月1日纳入中国医保目录。尼达尼布的上市为特发性肺纤维化患者提供了重要的治疗选择。
尼达尼布(Nintedanib)的商品名为OFEV,是一种软胶囊剂,有100mg和150mg两种规格。其主要成分是乙磺酸尼达尼布,是一种淡粉棕色(100mg规格)或棕色(150mg规格)不透明的椭圆形软胶囊,内容物为亮黄色黏稠混悬液。尼达尼布的治疗应由具有诊断和治疗IPF经验的医师启动。
尼达尼布主要用于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IPF)。特发性肺纤维化是一种慢性、进行性、纤维化性间质性肺病,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率。尼达尼布通过抑制上述多种受体的活性,减缓疾病的进展,改善患者的呼吸功能和生活质量。
尼达尼布的价格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中国市场的价格约为每盒3000-4000元人民币,折合美元约为420-560美元。该药物已纳入中国医保目录,患者可以通过医院、药房或正规的医疗服务机构购买。在购买时,患者应注意药品的真伪和生产日期,避免购买假药或劣药。
尼达尼布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引起肝酶升高和药物性肝损伤。因此,患者在开始使用尼达尼布治疗前,应进行肝功能检查,包括天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和胆红素。在治疗的前三个月,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之后根据临床指征进行检查。如果患者出现疲劳、厌食、右上腹部不适、尿黑或黄疸等症状,应立即进行肝功能检查。肝酶升高可能需要调整尼达尼布的剂量或中断治疗。
尼达尼布常见的胃肠道副作用包括腹泻和恶心、呕吐。腹泻是最常见的胃肠道症状,多数患者表现为轻度至中度腹泻,通常发生在治疗的前3个月内。首次出现腹泻症状时,应使用止泻药物(如洛哌丁胺)进行治疗。如果腹泻持续,应考虑减少用药剂量或中断治疗。对于经过适当支持治疗(包括抗呕吐治疗)后仍持续出现恶心或呕吐症状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剂量或中断治疗。恢复用药时,可以以全剂量(150mg、每日两次)恢复,也可以降低剂量(100mg、每日两次),随后增加至全剂量。如果严重腹泻、恶心或呕吐持续存在,应停止使用尼达尼布治疗。
尼达尼布在特殊人群中的使用需特别注意。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起始剂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和终末期肾病患者的安全性、疗效和药代动力学尚未进行充分研究。轻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可以减少尼达尼布的使用剂量后进行治疗,但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不建议使用尼达尼布治疗。此外,尼达尼布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充分研究,因此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患者(≥65岁)与年轻患者相比,未观察到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总体差异,但≥75岁的患者更有可能需要通过降低剂量的方式来管理不良反应。
尼达尼布是P-糖蛋白(P-gp)的底物,在较小程度上也是CYP3A4的底物。与P-gp和CYP3A4抑制剂联合用药可能会增加尼达尼布的暴露量,因此在联合用药时应密切监测患者的耐受性,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可能需要中断、减少剂量或停止使用尼达尼布治疗。与P-gp和CYP3A4诱导剂(如利福平)联合用药会降低尼达尼布的暴露量,应避免同时使用这些药物。
尼达尼布是一种VEGFR抑制剂,可能会增加出血的风险。因此,在使用尼达尼布治疗心血管风险较高的患者(包括已知的冠状动脉疾病)时应谨慎。对于出现急性心肌缺血迹象或症状的患者,应考虑中断治疗。上市后期间,观察到尼达尼布会导致非严重和严重出血事件,其中一些是致命风险。因此,只有在预期益处超过潜在风险的情况下,才在已知出血风险的患者中使用尼达尼布。
基于动物研究发现及尼达尼布的作用机制,孕妇使用尼达尼布时可导致胎儿损伤。因此,应告知孕妇尼达尼布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建议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在接受尼达尼布治疗时避免怀孕,并在治疗开始时、治疗期间和使用最后一剂尼达尼布后至少3个月内使用高效避孕药。尼达尼布不会改变系统性硬化症相关间质性肺病(SSc-ILD)患者服用含炔雌醇和左炔诺孕酮口服避孕药的风险,但口服激素避孕药的功效可能会因呕吐和/或腹泻或其他药物吸收减少的情况而受到影响,建议服用口服激素避孕药的女性在遇到这些情况时使用其他高效的避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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