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布替尼(Ibrutinib),商品名为Imbruvica,是一种用于治疗多种类型白血病和淋巴瘤的靶向药物。本文将详细介绍伊布替尼的推荐使用剂量,并探讨不同适应症下的具体用法,以及在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伊布替尼的推荐使用剂量会因患者的具体情况和所患疾病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以下将详细介绍几种常见适应症下的推荐剂量。
对于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和小淋巴细胞淋巴瘤(SLL),伊布替尼的推荐剂量为420mg,每日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该剂量适用于大多数患者,但医生可能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伊布替尼可以作为单药给药,也可以与利妥昔单抗或奥妥珠单抗合用,或与苯达莫司汀和利妥昔单抗(BR)合用。
当伊布替尼与利妥昔单抗或奥妥珠单抗联合使用时,建议在同一天给予伊布替尼之前先给予利妥昔单抗或奥妥珠单抗。这种给药顺序有助于减少药物间的相互作用,提高治疗效果。
对于华氏巨球蛋白血症(WM),伊布替尼的推荐剂量同样为420mg,每日一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WM患者在使用伊布替尼治疗之前和期间可能会进行血浆置换,但此时不需要修改伊布替尼的剂量。
伊布替尼可以单独给药,也可以与利妥昔单抗联合给药。联合使用时,建议在同一天给予伊布替尼之前先给予利妥昔单抗,以优化治疗效果。
对于12岁及以上的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cGVHD)患者,伊布替尼的推荐剂量为420mg/天,每日一次。对于1岁至12岁以下的cGVHD患者,伊布替尼的推荐剂量为240mg/㎡,每天一次,最高剂量为420mg,直至cGVHD进展或出现潜在恶性肿瘤复发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当患者不再需要治疗cGVHD时,应根据患者个体的医学评估停用伊布替尼。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使用伊布替尼,以及具体的停药时机。
在使用伊布替尼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任何新发或加重的2级心力衰竭、≥3级非血液学毒性、≥3级伴感染或发热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或者4级血液学毒性时,应中断伊布替尼治疗。待毒性症状消退至1级或基线水平(恢复)时,再按以下建议重新开始治疗。
伊布替尼与强效或中度CYP3A抑制剂合用可能会增加伊布替尼的血药浓度,从而增加药物相关毒性的风险。因此,当与泊沙康唑、伏立康唑和中度CYP3A抑制剂合用时,建议调整伊布替尼的剂量。
对于B细胞恶性肿瘤患者,与弱效CYP3A抑制剂合用时,无需调整伊布替尼的剂量。与中效CYP3A抑制剂合用时,建议伊布替尼的剂量调整为280mg每日一次。与伏立康唑或泊沙康唑少于或等于200mg每日两次混悬剂合用时,建议伊布替尼的剂量调整为140mg每日一次。对于更高剂量的泊沙康唑,如果只是短期使用(如疗程是7天或以下的抗感染治疗),则在用药期间需中断伊布替尼。
伊布替尼与强CYP3A诱导剂合用可降低伊布替尼浓度,因此应避免与强效CYP3A诱导剂同时给药。如果必须使用强效CYP3A诱导剂,建议在用药期间中断伊布替尼治疗。
在使用伊布替尼期间,应避免进食含有强或中度CYP3A抑制剂的食物,如葡萄柚和塞维利亚橙子,以减少药物间的相互作用。
在使用伊布替尼的过程中,患者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确保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对于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成年B细胞恶性肿瘤患者,应避免使用伊布替尼。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在使用伊布替尼时,应减少推荐剂量,并更频繁地监测患者的不良反应。
对于cGVHD患者,如果总胆红素水平>3倍ULN,应避免使用伊布替尼(除非是非肝源性或吉尔伯特综合征)。对于总胆红素水平>1.5-3倍ULN的患者(非肝源性或吉尔伯特综合征除外),应减少伊布替尼的推荐剂量。
孕妇在使用伊布替尼时应谨慎,因为动物研究表明伊布替尼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目前尚无关于孕妇使用伊布替尼的数据,因此建议孕妇在使用伊布替尼前咨询医生的意见。
哺乳期女性在使用伊布替尼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1周内不应母乳喂养,因为伊布替尼或其代谢物可能通过母乳传递给婴儿,导致严重不良反应。
伊布替尼应储存在干燥、避光、防潮的地方,以保持药物的稳定性和有效性。胶囊剂应储存瓶在室温20°C至25°C,允许短暂暴露于15°C至30°C。片剂需要保存在原包装中,室温为20°C至25°C。口服混悬液应保存在2°C至25°C,不要冷冻。
首次开瓶后60天内未使用的伊布替尼口服混悬液应丢弃。包装完整性非常重要,如果纸箱封条破损或缺失,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医生或药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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