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喜保宁(氨己烯酸)是一种用于治疗复杂部分性癫痫发作和婴儿痉挛的药物。这种药物通过不可逆地抑制 GABA 转氨酶,增加大脑中的 GABA 浓度,从而发挥抗癫痫作用。喜保宁有不同的剂型,包括片剂和口服溶液,使用时需要严格按照医生的指导进行。
成人通常的起始剂量为每日 500 毫克,分两次服用。根据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剂量可以逐渐增加。一般情况下,维持剂量为每日 1 至 2 克,分两次服用。最大剂量不应超过每日 3 克。具体的剂量调整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
对于 2 至 16 岁的儿童患者,喜保宁作为难治性复杂部分性癫痫发作的辅助治疗,起始剂量为每日 50 毫克/公斤体重,分两次服用。根据患者的反应,剂量可以逐步增加至每日 150 毫克/公斤体重,分两次服用。对于 1 个月至 2 岁的婴儿痉挛症患者,起始剂量为每日 50 毫克/公斤体重,分两次服用,最大剂量为每日 150 毫克/公斤体重,分两次服用。2 岁以下儿童的使用安全性尚未完全确定,因此需在医生的严格指导下使用。
对于轻度、中度和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需要调整用药剂量。建议从较低剂量开始治疗,具体调整方案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的肾功能情况制定。定期监测肾功能,以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使用喜保宁之前,患者应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特别是肝功能和肾功能的检查。告知医生是否有过敏史或其他慢性疾病,以便医生评估是否适合使用喜保宁。同时,告知医生正在使用的其他药物,以避免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使用喜保宁期间,患者需要定期进行肝功能和肾功能的监测,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医生会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治疗方案。同时,注意观察是否有视力异常、疲劳、头晕等不良反应,如有异常应及时就医。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谨慎使用喜保宁。相关数据显示,孕妇使用喜保宁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喜保宁可能会通过母乳喂养对婴儿产生严重不良反应,因此不建议哺乳期女性在使用喜保宁期间进行母乳喂养。老年人由于肾功能下降,使用喜保宁时需特别小心,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并定期监测肾功能。
喜保宁的治疗效果因人而异,患者应严格按照医生的指导使用,不可自行增减剂量或停药。如有任何疑问或不适,应及时咨询医生。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患者更好地了解喜保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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