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法替尼(Afatinib)是一种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靶向药物。这种药物通过抑制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和人类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等信号通路,阻止肿瘤细胞的增殖和扩散。阿法替尼的正确用法和用量对于确保疗效和减少副作用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阿法替尼的用法和用量,以及用药时的注意事项。
阿法替尼的标准推荐剂量为40毫克,每日一次。患者应继续服用直至病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对于未曾接受过治疗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推荐剂量同样为40毫克,每日一次。对于曾接受过治疗的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剂量也保持不变。
阿法替尼应在空腹时服用,即饭前至少1小时或饭后2小时。患者应整片用水吞服,不得压碎或咀嚼药片。如果患者无法吞咽完整药片,可将阿法替尼片分散于约100毫升的非碳酸饮用水中,但不应使用其他液体。药片放入水中时不应压碎,应间或搅拌,直到药片完全分散,然后立即饮用。如果错过一剂阿法替尼,应尽快补服,但如果距离下一次服药时间不足12小时,则不应补服,也不应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
在治疗过程中,如果患者出现严重或无法忍受的不良反应,可能需要减少剂量、暂时中断或永久停止治疗。具体的剂量调整如下:
1. 如果出现3级或4级毒性,应暂时中断阿法替尼治疗。待毒性完全消退或改善至1级时,以减少10毫克的剂量恢复治疗。
2. 对于出现危及生命的大疱性、起泡性或剥脱性皮肤病变;间质性肺病;严重药物性肝功能损害;胃肠道穿孔;持续性溃疡性角膜炎;或症状性左心室功能障碍的患者,应永久停止治疗。
3. 如果每日剂量为20毫克时仍出现严重或无法忍受的不良反应,也应永久停止治疗。
轻度或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A或B类)的患者可以使用标准剂量的阿法替尼,因为这些患者的全身暴露量不受显著影响。然而,对于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C级)的患者,尚未进行研究,因此应密切监测这些患者的用药反应。必要时,应减少剂量或暂停治疗。
严重肾功能不全(eGFR 15-29 mL/分钟每1.73平方米)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血浆峰浓度和全身暴露量增加的情况,因此需要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eGFR 30-59 mL/分钟每1.73平方米)的患者虽然血浆峰浓度不受显著影响,但全身暴露量会增加。对于eGFR低于15毫升/分钟/1.73平方米的患者或正在接受透析的患者,尚未进行研究,应谨慎使用。
阿法替尼与某些药物的相互作用需要注意:
1. **CYP抑制剂或诱导剂**:不太可能发生临床上重要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
2. **CYP底物**:不太可能发生临床上重要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
3. **P-gp抑制剂**:可能存在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增加阿法替尼的全身暴露量。如果患者无法耐受,应减少阿法替尼的剂量。
4. **P-gp诱导剂**:可能存在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降低阿法替尼的全身暴露量。根据患者的耐受程度,可以适当增加阿法替尼的剂量。
阿法替尼应储存在原装容器中,密封保存,避免污染和损坏。药物应遮光、密封,并存放在干燥处。阿法替尼的储存温度不应超过25℃,避免将药物暴露在极端高温或低温环境中,以免影响药物的结构和药效。定期检查药物包装的完整性,如有损坏,应立即联系医生或药剂师获取进一步的指导。
在使用阿法替尼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肺部状况,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特别是在治疗初期,应更加频繁地进行监测。对于出现转氨酶和胆红素升高的患者,应更频繁地进行检测。一旦发现严重的肝功能损害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总之,阿法替尼是一种有效的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靶向药物,但正确的用法和用量以及合理的用药注意事项对于确保疗效和减少副作用至关重要。患者应严格按照医生的指导使用药物,并定期进行必要的监测和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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