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帕博西尼(哌柏西利)是一种用于治疗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的药物。它通常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以提高治疗效果。本文将详细介绍帕博西尼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帕博西尼的推荐剂量为125毫克,每天一次,连续服用21天,之后停药7天(3/1给药方案),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治疗应当持续进行,除非患者不再有临床获益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当与帕博西尼联用时,芳香化酶抑制剂的具体使用方法请参见批准的说明书中的剂量方案。
帕博西尼应与食物同服,最好随餐服药以确保药物暴露量一致。胶囊应整粒吞服,吞服前不得咀嚼、压碎或打开胶囊。如果胶囊出现破损、裂纹或其他不完整的情况,则不得服用。应鼓励患者在每天大约相同的时间服药。如果患者呕吐或漏服,当天不得补服,应照常进行下次服药。
在治疗过程中,如果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可能需要调整剂量。具体调整方案应根据医生的建议进行。通常,如果出现3级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应暂停用药直至恢复,然后以较低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及其男性配偶,应在治疗期间以及完成治疗后分别至少3周(女性)或14周(男性)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不建议孕妇和未采取避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使用帕博西利。哺乳期妇女在接受哌柏西利治疗时不应哺乳,因为尚不清楚该药物是否会分泌至人类乳汁中。
应避免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用,包括但不限于: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酮康唑、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奈法唑酮、奈非那韦、泊沙康唑、沙奎那韦、特拉匹韦、泰利霉素、伏立康唑和葡萄柚或葡萄柚汁。与轻度和中度CYP3A抑制剂合用时无需调整剂量。
在PALOMA-2研究中,181例(41%)患者年龄≥65岁,48例(11%)患者年龄≥75岁。未发现上述患者与年轻患者在哌柏西利的安全性或有效性方面存在差异。65岁及以上患者无需调整哌柏西利的剂量。
帕博西尼应室温保存。开封后的药品请保存于原包装瓶内。药品的有效期为36个月。
帕博西尼的老挝卢修斯仿制药版本,100毫克21粒规格的售价约为47美元,125毫克21粒规格的售价约为55美元。帕博西尼已在中国上市,并被纳入医保范畴,符合报销条件的患者可以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报销。
帕博西尼(哌柏西利)是一种重要的治疗激素受体阳性、HER2阴性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的药物。了解其正确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对于确保治疗效果和患者安全至关重要。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医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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