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比特龙(Abiraterone)是一种用于治疗前列腺癌的药物,特别是针对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和新诊断的高危转移性内分泌治疗敏感性前列腺癌(mHSPC)。然而,使用阿比特龙时需要严格遵守一系列注意事项,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疗效。本文将详细介绍阿比特龙的使用注意事项,包括用药期间的毒性监测、剂量调整、特殊人群用药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在开始使用阿比特龙治疗之前,应当检测血清转氨酶,并在治疗的前3个月每两周检测一次,此后每个月检测一次。此外,血压、血清钾和体液潴留应当每月监测一次。对于存在充血性心力衰竭重大风险的患者,应在接受治疗的前3个月每两周监测一次,此后每月监测一次。如果患者出现漏服阿比特龙、泼尼松或泼尼松龙,应以常规剂量于次日重新开始治疗。
对于恢复治疗的患者,至少每2周监测1次血清转氨酶和胆红素水平,3个月后每月监测1次。如果0.75g每日1次给药时再次发生肝毒性,可在肝功能检查值恢复到基线水平或AST和ALT≤2.5×ULN并且总胆红素≤1.5×ULN后,降低剂量至0.5g每日1次再次治疗。如果0.5g每日1次给药时再次发生肝毒性,须停药。若无胆管梗阻或其他导致ALT和总胆红素同时升高的原因,当患者出现ALT>3×ULN伴随总胆红素>2×ULN时,需永久停用本品。
对于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但在重度肾损害的前列腺癌患者中尚无临床经验,建议此类患者谨慎使用。对于基线轻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对于基线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B级)的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应降低至0.25g,每天1次。如果基线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ALT和/或AST升高>5×正常值上限(ULN),或总胆红素升高>3×ULN,须停药且勿再使用本品。
严重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C级)患者不得使用本品。如果患者出现3级及以上毒性事件,包括高血压、低钾血症、水肿或其他非盐皮质激素毒性事件,则应停止治疗,并进行适当的医学处理。直到毒性症状缓解至1级或基线水平,方可重新开始使用本品治疗。
在服用阿比特龙期间,患者应遵循健康的饮食习惯,保持充足的水分摄入,并避免高盐食物,以减少水肿的风险。此外,定期进行适量的体育活动有助于改善血液循环和减轻水肿。建议患者避免过度劳累,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
阿比特龙治疗期间应避免合并使用强CYP3A4诱导剂(如苯妥英钠、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汀、利福喷丁、苯巴比妥)。如果必须合并使用强CYP3A4诱导剂,需在合并用药期间增加阿比特龙的给药频率至每日2次(例如,从1g每日1次增至1g每日2次)。在停止合并使用强CYP3A4诱导剂后,应将阿比特龙调整至原给药剂量和频率。
阿比特龙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外周水肿、低钾血症、高血压和尿路感染。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包括心脏疾病、肝脏毒性、骨折和过敏性肺泡炎。如果患者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寻求正规医生的帮助。建议患者定期进行体检,监测血压、血钾和肝功能指标,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问题。
总之,阿比特龙是一种有效的前列腺癌治疗药物,但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用药指南和注意事项,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疗效。患者应定期监测相关指标,遵循医生的建议,合理调整剂量,并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和副作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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